本書的第一篇主要描述兩個不同位置之群體的個人與其追隨者的經歷與生活的演變。一是以多克為首的街角青年群體,另一個則是以奇克為首的男大學生群體。群體的主要領導者的不同價值觀,所影響的不僅在於兩人全然不同的生活狀態及經歷,群體的功能與結構也有很大的差異。其中,作者也細緻的呈現了在街角社會中的各個元素及不同的行動者之間的關係與張力,例如社會工作者、學校的意義,以及各個街角青年的狀態。在街角社會與其外的社會之間的似乎成為了有著明顯的對比,這個對比並非一般想像的凌亂與秩序,而是在於群體的運作模式、組織內涵與價值觀。

第三篇主要討論關於「幫與個人」,作者指出在街角的群體中,家庭的作用並不彰顯。甚至於「個人」而言,街角的群體功能與意義是超乎於家庭的。這街角的群體內部成員的同質性及其相互作用及其中之相互義務形成了具有內聚力的群體結構。 (255-257)

做為參與觀察的研究者,作者認為,「態度無法觀察,但行為可以。」(308) 此外,做為街角社會的科納維爾,最大的問題並非在於缺乏組織,而是與外在的社會互不相容。(312)

本書附錄詳述研究的經過及種種花絮。從製訂計畫到準備工作,以及在研究過程中,與主要的協助研究者多克的際遇以及融入街角社會的經過。具體的展示了參與觀察的經驗。做為一個研究者,如何進入研究對象之群體,例如,除了注意過度融入的問題之外,也不能太不融入導致自身的參與影響到研究對象。

 

問題:
1. 作者以多克做為主要的協助研究者,在文中也多穿插以多克為第一人稱敘述的段落。如此串連起來的研究似乎也有受到多克的觀點所影響的可能?
2. 作者在結論提到,潛在的相互義務只有在關係破裂時才會似乎是在群體關係中必然的狀態,只有在成員之間關係破裂時,才會發現「那些看上去應然是出於友誼而採取的行動原來是一套相互義務的一部份」(257)。看上去,在作者的分析中,友誼與群體結構中的交互作用是兩回事,而相互義務則存在於後者當中,因此關係的破裂使其群體結構中潛在的相互義務浮出檯面。但是從作者舉的例子中所看見的關係破裂確比較像是群體當中的兩人友誼的破裂,而非群體關結構的破裂。那為什麼相互義務所呈現的是某種潛在的群體結構,而非友誼的相互義務?若是因為友誼的斷裂影響了原有的群體關係而使其中的潛在相互義務關係得以展現,那麼友誼與街角成員的群體動力之間的關係,似乎還不是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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